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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保1月1日执行,这10种人可以不交社保!


还剩不到3个月新社保就要实施了。

 

2019年社保入税,让很多企业老板、人资、财务为之焦头烂额。

 

除了怨声载道,其实我们更应该静下心来,认真学习与掌握国家政策,学习好了,并不会让企业增加成本。

 

今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这对职工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社保费用能够按时足额缴纳,利在长远!

 

社保机构相比起税务机关来说,征收力量比较弱,也就导致征收不严格、不规范,很多企业都少缴社保费用。因为税务部门掌握了更多的企业财务信息等,所以让税务部门来征收就会更规范。

 

除了能够保证社保费征收严格之外,征收效率也会提升。

 

这10种人可以不用缴社保

 

在新政之下,以社保为切入点来节省人工成本也并非没有可能。

 

结合已有政策规定来同大家讲一讲,如果企业符合下列10种情况,就可以不考虑给员工购买社保。

 

以下10类员工不用缴社会保险!

附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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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返聘退休人员

 

公司经常会返聘一些退休人员再任职,退休人员与其他人员一样,同工同酬,那么,公司返聘的退休人员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

 

也就是说,公司与退休人员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

 

1.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调整范畴,要求采用仲裁前置程序。

 

2.劳务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合同法及经济法的调整,故因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很多学校在即将毕业的最后半年,会让学生自行找单位实习,有些企业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也时常会使用一些尚未毕业的实习生,那么,聘用实习生,是否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呢?

 

《劳动法》规定:只有符合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一定年龄的劳动者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不是由合同名称和内容来确定的,而是由用工性质来确定。

 

1.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年满16周岁且没到退休年龄,而且与第三方不存在“归属关系”,双方就应该而且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即使没签,劳动者也受到《劳动法》保护。

 

2.实习生虽然年满16周岁,但与第三方学校还存在“归属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只能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

 

因此,企业聘用的实习生,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或实习协议),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承包商派遣人员

 

在工程项目总包和分包中,经常会出现,总包方为了便于工程项目的监管,时常会派出几名管理人员,如:技术总监、工程总监、项目经理、施工人员等现场管理人员,而这些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都由分包商来承担,同时,分包商也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该类派遣人员,因为只能与分包商签订《劳务合同》不能签《劳动合同》,因此,总包方派过来的人员已经与总包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与总包方存在“归属关系”,分包方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保险。

 

4停薪留职人员

 

所谓停薪留职,是指企业富余的固定职工,保留其身份,离开单位。停薪留职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年。

 

若某职工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有《停薪留职协议》,那么新用人单位在招聘该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5协保人员

 

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简称协保人员,指与原所在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

 

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6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

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

 

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7聘用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若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比照自有员工处理,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则应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

 

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8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工商户,员工工资便成为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无需为期缴纳社会保险。

 

由于个体工商户是有一定限额免税政策,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给公司开具发票,降低成本,便成为众多企业的筹划方式选择之一。

 

9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10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1.自营劳动者: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

 

2.家庭帮工:即那些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3.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

 

社保缴纳的五个陷阱,注意!

 

社保新规执行在即,很多人对社保缴纳认识还不够。

 

社保缴纳将影响劳动者以后的退休养老等诸多待遇,然而有些单位以种种理由,停缴或缓交社保,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5个陷阱提醒到位:

 

1单位试用期不缴社保,员工转正后才缴

 

单位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合法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2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

 

如今有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

 

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金,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这是违法且不合理的。

 

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3单位仅以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作基数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职工缴费的基数是自己的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不过,当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则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

 

4档案没转移到单位,就无法缴社保

 

新员工入职,由于人事变动的关系,之前的档案可能没有及时从原来的单位调来,这时有些单位会称因为没有档案所以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保,但档案并不能成为单位缓交社保的理由。

 

《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可见员工没转档案不能成为用人单位不缴社会保险的理由。

 

5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用人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缴纳社保时,员工可以提供以下证明,证明与单位之间的用人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同理,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最后提醒:

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能将面临惩处,最高5年内将在政府采购、交通出行、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多个方面被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