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可以将档案托管在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吗?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托管档案的受理条件:从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辞职、辞退和离职人员,或者在西安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市级社会组织聘用的人员。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辞职、辞退和离职文件原件或与西安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市级社会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7:00
办公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四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