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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根据市社保发〔2018〕34号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西安市生育津贴发放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

计算办法

以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津贴=参保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X 12÷365 X 产假具体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或流产当月所在参保单位上年度(1-12月)缴费基数之和/上年度(1-12月)实际缴费人数之和。

举例:某单位上年度参保情况

image.png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80230/94=4045

比如员工产假98天

生育津贴=4045*12/365*98=13032.66